• 您好,欢迎来到环保设备网
二维码 |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资讯 > 国内热点 > 新闻正文

多地正在积极开展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

  日期:2022-07-20 18:55:16  浏览量:954   移动端
导读: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促进执业药师队伍健康发展,解决执业药师不能有效服务等情况,今年以来,多地都在对药店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并要求继续保持打击“挂证”问题。如为规范零售药店经
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促进执业药师队伍健康发展,解决执业药师不能有效服务等情况,今年以来,多地都在对药店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并要求继续保持打击“挂证”问题。

如为规范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行为,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有效。

今年以来,鄂州市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三抓”举措强化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监管,推进驻店执业药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双提升”。

据了解,上半年,其已检查药店216家次,约谈整改16家次,查办案件5件,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4人次。


而自去年8月份以来,高台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发力,也多措并举开展了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工作。

首先为从根本上遏制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不到岗或在岗不履职、不凭医师销售**药情况的发生,该局对高台县药品零售企业安装“零售药店药师在岗监管系统”,至目前,高台县68家二类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率、在岗率达100%。


其次,该局对高台县71家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开展集中约谈,签署安全责任许诺书,让执业药师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责任为先”的理念,全面提升零售药店规范化管理水平。

此外,该局还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严格对照GSP要求,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药品进货渠道、票据管理、储运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零售药店237户次,检查中未发现执业药师“挂证”违法行为,对未凭**销售**药、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未停止销售**药和甲类非**药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还有天津市,在早前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和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顿,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管理,加速消除执业药师“挂证”风险隐患。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顿为期一年半,自《通知》印发之日至2022年6月底为自查阶段,要求零售药店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

执业药师不能尽职履责的,要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暂停**药销售;执业药师能够在岗履职的,不得降低配备使用要求。

而自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底为实施阶段,对执业药师不能尽职履责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零售药店,一律核减**药经营范围,实行动态管理。


另外,贵州贵阳市监局则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及连锁总部药师“挂证”专项整治集中约谈会,明确今年将持续开展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并依托“数智市监”药品监管相关数据,持续筛查异常信息和违法线索,严查执业药师履职情况……
总的来说,国家乃至各地在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延伸执业药师药学服务,重视药师群体专业价值的同时,也正在加速推动整顿行业“挂证”乱象,肃清执业药师市场。

未来在这一背景下,专项整治活动将继续在全国遍地开花。


免责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本文中的信息或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


本文链接:http://www.fyepb.cn/news/guonei/222943.html 免责声明:此条信息由编辑或作者发布在环保设备网站,内容中涉及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此商家承担,请自行识别内容真实性!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更多»今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