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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成大气治理关键词,VOCs企业将面临重点督查的四大治理思路!

  日期:2022-03-02 14:51:48  浏览量:1525   移动端
导读:根据监测数据显示,冬奥会赛期北京市、张家口市的空气质量每天都保持优良水平,特别是2月4日北京冬奥会开幕式当天,北京市PM2.5

根据监测数据显示,冬奥会赛期北京市、张家口市的空气质量每天都保持优良水平,特别是2月4日北京冬奥会开幕式当天,北京市PM2.5日均浓度低至5微克/立方米。北京冬奥会赛事期间各地的污染源管控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接下来,随着季节性天气的变化,臭氧污染开始逐渐凸显,VOCs企业也成为下一步督查重点。







01


臭氧污染出现时间早,影响范围大







从近三年的整体的情况上看,臭氧对优良天的影响持续存在。3月份出现臭氧轻度污染的城市数量上看,2019年3月份,全国168城市中有14个城市出现臭氧轻度污染天;2020年3月份,出现臭氧轻度污染天的城市增至23个;2021年3月份,出现臭氧轻度及以上污染天的城市继续增加,增至34个城市。2019年-2021年3月份全国各城市出现臭氧污染天数呈逐年上涨趋势,对优良天的影响也逐年扩大。由此可见,在气温出现回升阶段,臭氧污染在全国范围内影响逐渐增大。





2019年-2021年3月份出现臭氧轻度污染城市数量




以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三个省份为例,2021年这些省份均有城市出现了臭氧轻度污染。尤其是山东省有6个城市出现臭氧轻度污染。





2021年山东省3月份出现臭氧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城市


根据对今年整体天气情况预测,3月份山东省最高气温可达20℃,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三省平均温度也在16℃以上。未来一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温度持续上升,提前做好臭氧防范将是各城市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同时涉VOCs企业也将再次成为督查的重点。






未来3月1日-31日山东省气温预报







02


2021年生态环境部督查重点问题汇总







为了提前做好接受重点环保督查的准备,我们将2021年3-9月份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及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针对涉气企业的督导帮扶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重点问题进行汇总,涵括山东省、山西省、河北省等省份涉VOCs企业典型问题,各企业应吸取被点名案例的教训,提前做好治理、整改工作。





2021年生态环境部通报部分涉VOCs企业典型问题

同时各地生态部门也在持续加大臭氧污染治理力度,遏制O3浓度快速上升的势头。2021年4月,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泰州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存在废气违法行为。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脱蜡工序正常运行,而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未开启。最终对该企业处以罚款20万的决定。


2021年5月22日,邯郸市肥乡区某设备制造企业东喷漆房污染设施涉嫌未开启分表计电产生异常数据报警,检查发现该公司光氧催化设备过滤棉长时间未更换积尘较厚,活性炭长时间未更换碳颗粒发霉,拟进行立案处罚;6月2日,通过分表计电系统发现,成安县某公司在5月31至6月2日有生产迹象,未执行全县涉VOCs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措施,拟立案处罚。



2021年9月,山东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挥发性有机气体无组织排放超标的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拟处罚款人民币60.62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且该企业被责令立即停产整改。





这些违法案例对许多抱有侥幸心理的企业敲响了警钟,下面梳理了一些关于VOCs协同减排企业需要做的几点建议,相关企业可以提前行动起来,落实好各项措施才能最大程度规避风险。



03


面对环保督查,涉VOCs企业工作重点







面对愈发严苛的环保督察,VOCs污染防治可以分为源头治理、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精细管控四部分。




1、源头治理







进行原辅料替代,并对生产工艺进行提升改造。其中源头替代可分为:



(1)石化/化工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



(2)包装印刷行业:可选择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可选择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可选择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



(3)工业涂装行业:可选择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






2、过程控制







加强“五类源”无组织排放控制,引导企业采用密闭收集方式,提高废气收集效率,措施性要求与限值要求并重,在石油、化工等行业规范实施泄漏监测与修复工作(LDAR),减少无组织逸散。






3、末端治理







(1)聘请VOCs专业三方团队对重点VOCs企业编制“一厂一策”,选择相应的治理工艺,实施“一厂一策”、“一源一策”,确保企业选用的VOCs末端治理设施科学有效。



(2)完善溶剂回收、吸附浓缩、蓄热焚烧(RTO)、催化燃烧(RCO)、生物技术等主流治理技术产品标准和技术性能要求,规范工艺流程,提升总体水平。






4、精细管理







加强企业运行管理。企业应系统梳理VOCs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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