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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如何促进绿电发展?

  日期:2023-05-12 10:10:39  浏览量:1331   移动端
导读:清洁能源装机占比65%,清洁能源电量占比59%……从“用上电”到“用好电”,粤港澳大湾区全力推动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

清洁能源装机占比65%,清洁能源电量占比59%……从“用上电”到“用好电”,粤港澳大湾区全力推动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能源结构趋“绿”。粤港澳大湾区已初步建成清洁能源消纳比重最高的**湾区电网。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风、光、水、核、气等清洁能源总发电装机超过6600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65%。




大湾区提升绿电消纳




水平的基础良好




电力需求保持稳定增长。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全社会用电量约62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8%,2010-2021年年均增长率5.1%,保持稳定增长。预计“十四五”中后期,粤港澳大湾区新兴产业发展强劲,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可达7000亿千瓦时。“双碳”目标将加快推动大湾区产业和用户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传统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建筑业和交通行业对绿电需求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持续提升。2021年底,粤港澳大湾区电源总装机约9650万千瓦,同比增长13.6%;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电源总发电量333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54%。其中,新能源发电装机866万千瓦,同比增长24.8%,占总装机量9%,新能源发电量214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6.4%,电源结构持续优化,绿色电量逐步提升。西电东送是粤港澳大湾区清洁电力供应的主体,2021年大湾区受入西电电量1893亿千瓦时。目前,藏东南送电粤港澳大湾区已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为中长期绿电供应增加保障。粤东西北地区2021年送大湾区电量合计978亿千瓦时,“十四五”海上风电等新能源项目以及新增支撑性调节性电源项目加快推进,为大湾区提供清洁、可靠的电力供应补充。




电力市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2022年1月25日,《南方区域绿色电力交易规则(试行)》印发实施,明确提出绿电、绿色电力证书和绿电交易等定义,以及绿电交易市场成员、绿电交易形式等内容。2022年7月23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率先在南方区域落地。2022年,广东绿电成交电量超过15亿千瓦时,随着电力市场机制不断优化完善,将为提升大湾区绿电消纳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新型电力系统促进




绿电发展的路径举措




新型电力系统作为支撑粤港澳大湾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核心力量,在推动清洁低碳转型和提升绿电消纳水平方面发挥至关重要作用。




构建多渠道的绿电供应保障。立足粤港澳大湾区能源资源禀赋,充分利用区内和区外、省内和省外等电力供应渠道,统筹绿电资源协同发展。稳步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建设,充分利用城区和工业园区的屋顶资源,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和与建筑外表面装饰一体化的光伏发电技术。积极稳妥发展大湾区海上风电,推动粤东粤西大规模海上风电送电大湾区消纳,推进藏东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粤港澳大湾区项目前期工作。




建设分区清晰、柔性互联的坚强电网。充分发挥电网资源优化配置平台作用,利用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工程和大湾区中、南通道直流背靠背工程,提升大湾区电网电力交换及事故支援能力,保障大规模、高比例绿电传输和消纳。推进“基于湾区外环的柔性直流互联”广东目标网架建设,在珠三角负荷中心实现500千伏电网分区互联,加强各分区与湾区外环联络通道建设,合理布局中长期区外直流落点,提高分区电力自平衡能力,实现电网本质安全。




发展绿色低碳、多元互动的供用能模式。结合粤港澳大湾区清洁用能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分门别类推广电能替代技术,加快推动“再电气化”进程,聚焦生产制造、交通运输、餐饮娱乐等领域,提高终端能源消费的电能占比。推广负荷柔性化装备技术,加快尖峰电价与可中断负荷机制的完善与设计,建立健全长效的需求响应激励机制。以电能为中心推动能源互联网与分布式能源技术、智能电网技术、储能技术的深度融合,提高终端能源利用效率,引导多元互动、节约高效的能源供应方式。




提升多时间尺度的储能调节能力。针对大规模新能源消纳带来的长周期、短周期和超短周期等调节需求,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不同时间尺度储能布局建设。充分发挥广州、惠州、梅州、阳江等已投产抽水蓄能电站作用,满足大湾区电力供应、调峰及应急保障需求。有序推进“十四五”及中长期抽水蓄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中小型抽水蓄能建设,加强规划站点储备和站址资源保护。支持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以及独立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建设,提高新能源频率响应特性和短期调节能力,充分发挥新型储能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保障绿电消纳的关键作用。




极端自然灾害下




面临着不可忽视的风险




一是新型电力系统易受极端自然灾害扰动,触发多种类型的客观实在风险。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分布与电力消纳负荷中心在地理上逆向分布,粤东西北和欠发达山区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粤港澳大湾区则是电力负荷高度聚集的中心区域——珠三角地区负荷占广东全省负荷的77%。风电、光伏等发电方式受地域和气象条件的影响更大,在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中,存在较大的波动性。




二是新型电力系统一旦失压或崩溃将引发重大社会稳定风险。湾区庞大的经济总量和人口规模、高度密集的城市群、发达的现代产业体系、体量巨大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使得大湾区成为一个巨型都市网络。新型电力系统作为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一旦失压或崩溃将产生“连锁效应”和“放大效应”,其破坏力不可估量。




统筹提高新型电力系统应对极端自然灾害能力,筑牢湾区城市安全防线




新型电力系统是电力体制机制创新和科学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积极推动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是技术问题,也是哲学问题。必须从城市安全韧性的理念出发,统筹谋划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




一是着力提高极端自然灾害情况下新型电力系统韧性。以提升新型电力系统韧性为首要目标,统筹大湾区源网荷储一体化规划。优化电力系统网架结构,搭建“阵列式-环网-N-1-储能-发电车”多层级应急保障策略,构建立体化电力应急系统。推动可再生能源、储能和传统水电火电协同发展,强化对极端自然灾害的适应能力,主动形成闭环安全防御策略。完善新型电力系统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积极推进智能化防控技术应用,提升极端条件下抗损毁和快速恢复能力。




二是提升极端自然灾害情况下新型电力系统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底线思维”,构建先进的“积极预防-主动应对”的灾害预防模型,提高新型电力系统的冗余性、鲁棒性,使系统能抵制破坏并能持续、有效运行。完善巨灾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的快速性和富足性,能够迅速完成风险源定位、危险传播路径辨识和系统风险评估,及时采取预测预警、精准响应和应急处置。






三是构建极端自然灾害情况下新型电力系统应急协同一体化体系。




强化系统多样性。坚决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统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运用多样的应急响应计划和响应策略应对极端自然灾害。




推动结构扁平化。通过地理位置分布式、分散式接入降低极端自然灾害的影响,而危机发生时,采用分散的协调控制和决策的扁平化建立与“双高”电力系统相适应的安全控制体系。




打造组织网格化,参照国家应对新冠疫情的模式,构建网格化极端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联防机制,组织网络在技术系统的支持下及时搜集、交换和共享信息,相互配合、动态调整。




提升信息化水平,构建电力灾害和应急数据库,用科学数据反映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状况,通过信息互动推动应急的关键节点协调各应急主体间分享信息,确保应急过程的信息互动和灵活性。




增强应急灵活性,从法律上规定演练、评估以及更新的方式、频率,优化应急预案的设置,及时调整应急方式与手段以应对复杂多变的极端自然灾害,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向高弹性、高韧性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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