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装修装饰工程资质二级升一级 :13826089364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2.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企业工程业绩(含50%发额)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注:
1.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申办条件
(一)企业申请资质须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一套以及相应的电子数据。其中申请涉及交通、水利、通信、市政等方面资质,以及申请涉及铁路、民航、信息产业等方面资质须建设部实施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材料一套。
(二)企业申请资质须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综合资料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建筑业企业资质书正、副本(增项或升级,新办不需要);
⑶企业章程;
⑷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最新年度的C101表及近三年的C102、C103表);
⑸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表、损益表);
⑹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明;
⑺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相应的注册书、职称书、身份明、养老保险凭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明资料;
⑻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厂房产权书、租赁合同等相关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副本(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不须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企业可不提供上述第⑵、⑷、⑸、⑼款所列资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申请特级资质的企业提供的材料按照建设部和省建设厅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