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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第一个发展国内家建设的碳市场,我国需构建基于国情的碳交易市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日期:2022-06-27 13:56:01  浏览量:96   移动端

2022年的俄乌冲突,让能源问题再次成为了全世界都在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在各方利益的博弈之下,国际能源的新格局也正在构筑,事实上在能源转型的过程当中,有一双看不见的手一直都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就是碳市场。


中国的全国碳市场,是世界上第一个在发展中国家建设的碳市场。


什么是碳交易?


碳交易市场中,交易主体可分为政府、履约企业、投资机构、非履约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等五类。

不同的交易主体交易不同的标的物,会形成各种诸多交易模式。



用一张图详细给我们解释什么是碳市场:简单说它就是配额市场,碳市场按照一定的方法和规则把配额分配给不同的能源消耗主体,能源效率高的就可以把它富余的配额出售给能源效率低的主体,比较瘦的同志说配额用不完,就可以把配额出售给胖的同志。


中国碳市场现状如何?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鸣锣开市,尽管首批只纳入了电力行业的2000多家企业,却已经以45亿吨配额跃居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截至2021年的六月,我国八省市的碳交易试点经历了七个履约期,累计成交4.8亿吨,累计成交金额114亿元。


截至2021年末,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累计成交1.79亿吨,成交额76亿元,二氧化碳成交均价达到每吨42.85元。

换手率不超过5%


为什么中国要做碳交易市场?


主要的目的就是减排,碳税在减排量上有不确定性,碳交易市场在减排量上是确定的。

碳交易市场是固定源排放,容易通过碳交易的手段进行管理。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国家,2020年的排放差不多100亿吨,还没有达峰,当然从历史上看,我们的碳排放是远远低于发达国家。

欧盟差不多从1990年到2050年,有60多年时间实现碳中和;美国和日本在2007年到2008年碳达峰,也宣布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有40多年时间实现碳中和。

而中国要用人类历史上最短的时间(30年),要完成最大强度的碳排放降幅实现碳中和,任务非常重。

如果我们没有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市场工具是绝无可能完成这个任务的。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碳排放特点跟西方发达国家不一样,中国碳排放80%来源于发电行业和工业部门,“十四五”末要发展到八大行业,管控到8500家企业, 这8500家企业占到二氧化碳排放量将近70%。


中国碳交易市场有多大潜力?


我们对于碳市场,不能高估他的短期影响力,但是更不能低估他的长期影响力。

中国的碳中和大约需要140万亿元,甚至国际新能源署认为,中国的碳中和四十年大约需要283万亿人民币,需要市场化的资金。

那么我们认为,碳市场可以为中国的碳中和提供一个“大、长、金”,也就是大规模的、长期的、低成本的资金,这样才能为中国的技术创新保驾护航。


中国碳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


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待完善,碳排放数据质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企业碳排放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是确保碳市场稳健运行的基础,应进一步规范碳排放统计核算的统计标准和统计口径等。


交易主体和交易品种单一,无法实现行业间优势互补。

全国碳市场首期仅纳入电力行业,由于单一行业内的企业在技术水平、要素结构、风险因素等方面较为相似,导致碳市场潜在的结构性风险较大。

当前碳市场的交易品种仅为配额现货,未来碳市场应积极开发多种碳金融产品。


全国碳市场以大宗协议交易为主,日常交易不活跃。

交易集中于履约最后期限,日常交易量较少,导致市场无法在长期动态供需关系中形成合理的碳价。

大宗协议交易中买方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降低碳市场的竞争性水平。


碳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尚未完善,市场价格失真。

碳市场还未真正发挥价格发现的功能,碳价偏离碳减排的边际成本,特别是在煤电成本升高的背景下,碳市场中价格扭曲程度更加严重。



构建基于我国国情的碳交易市场


人类的生产、生活产生了大量的温室气体,其显著的生态外部性就是全球气候变化,表征为极端天气的频次增加。

碳排放权交易是基于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的产权经济学为理论基础来矫正环境外部性的政策工具。

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于1968年在科斯工作的基础上将产权概念引入环境污染控制,首次提出排放权交易的概念,由政府界定排放的产权发给排放者并允许交易转让此权力,通过市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

区别于命令控制型政策,基于市场交易的政策设计更具有成本有效性,也可兼顾效率与公平。


有别于传统碳市场总量控制与交易模式,我国碳市场采用了一种可交易的绩效标准模式。

总量控制与交易模式下的碳市场,碳配额总量事先设定,排放总量与企业在履约期内的活动水平无关,即使采用了标杆值法(Benchmarking),但是配额的总量和分配仍然是基于历史数据提前设定的,依然属于控制绝对总量的方法。

而我国依据自身发展中大国的基本国情,采用了基于强度的交易模式,其特征是企业获得的配额并不事先设定,而是取决于企业在履约期内行业设定的排放绩效标准和企业实际生产活动水平。

这有利于企业在履约期内根据市场变化自主进行生产决策。

经济繁荣时将发放更多的配额,经济萧条时可减少配额,这也符合我国国情。

这种基于强度的碳市场设计兼具税收和补贴的激励政策,对超过绩效标准的企业具有净税收效应,而对于低于绩效标准的企业具有补贴激励作用,并且对产品价格及产量的影响相对较小。


可交易绩效标准模式下的碳市场也存在诸多争议,尤其在碳减排确定性、碳价预期及资源错配风险方面。

由于碳排放总量不确定,最终的配额较大程度取决于可交易绩效标准的选取,这就对此标准的设定提出较高的要求,这也意味着碳基础数据质量要高,这也是我国碳市场建设当前的重点与难点。

由于最终配额总量不事先设定,市场就不太容易形成较稳定的碳价预期,反过来也会影响企业的生产决策。

此外,我国东、中、西部,南、北方地区在生产与生活方式上都存在较大差异,技术水平、产业结构及发展阶段不平衡,在设置可交易绩效标准时,不得不牺牲部分效率而考虑公平性,这就带来资源错配的风险。

例如,我国首先纳入的火电行业2162家企业,由于分布不同,技术路线不同,我国依据不同机组的技术特性设置了4个标准值,这就会导致产生排放低的机组补贴排放高的机组的风险。


多标杆值下各机组碳配额交易示意图


由上图可知,300兆瓦以上机组的单位发电碳排放量要低于300兆瓦以下机组的碳排放量,但是由于多个标杆值,就会导致部分300兆瓦以上机组去购买300兆瓦以下机组的碳配额,导致资源的错配。


我国为了促进企业节能,碳市场还将企业外购电力、热力的间接排放也纳入交易体系,这就带来另外一个复杂的问题,如何科学核算这部分碳排放。

根据IPCC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可以对外购电力、热力的区域电网排放因子、热力排放因子进行核算。

但是,由于我国区域电网排放因子差异巨大,云南电网排放因子仅为华北电网排放因子的五分之一,这也会引起资源错配的风险。

例如,电解铝行业,选址在云南的企业即使单位产品能耗高于选择选址在华北的企业,那么根据现行核算方法,很可能华北企业要向云南企业购买碳配额。


虽然国际上有单一部门的可交易绩效标准的示范,但是我国选择多部门可交易绩效标准作为碳市场的基本制度,这会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及建设难度,但这种模式更适用于中高速发展经济体。


结语


生态文明建设已经取得世界普遍认同,“碳”作为一种新的世界价值认同的载体正在得到确认。

我国经济仍处于中高速发展时期,区域和行业发展不平衡,部分区域和行业的碳排放已经达峰或处于平台期,而还有部分地区和行业处于高速发展过程中。

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完全市场化的煤炭市场、不完全的油气市场、省间壁垒突出的不完全电力市场条件,决定了我国碳市场要坚持基本国情。

全国碳市场建设设计问题十分复杂,建设任务非常艰巨,阻力巨大,不可能一蹴而就。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碳”在世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各社会主体应积极投身到碳市场的建设中来,促进我国碳市场的良好运转。

当前,我国作为世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在建设碳市场的环境和条件方面有较大相似性,应把碳市场国际合作引入到南南合作框架中,输出中国碳市场的重要实践与经验,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构建碳市场,促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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