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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问题已成为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瓶颈,打通污水处理“最后一公里”势在必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日期:2022-06-27 14:42:01  浏览量:195   移动端

污泥违法违规处置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重点,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多地都发现了长期违规处置污泥问题。

第四批督察发现四川遂宁有关企业长期以土壤改良为名非法处置污泥,刚结束不久的第六批督察又在河北邢台、唐山等地发现部分企业长期违规处置污泥。

污泥问题已成为一些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瓶颈和短板。


当前污泥处置的问题现状


政府层面:部分地方政府,限于地方政府财力,以采购服务的模式,捱一年算一年。

期限短,价格低,服务商没有增加必要设施的安全感和保障,从而导致污泥处理处置效果难以达成,成为烫手山芋随意乱填埋丢弃。

或项目草率上马,以自运营模式盲目建设处理处置设施,但是运营起来“高耗能,不专业,高成本”从而导致艰难维持,进而爆发风险。

有的虽以招商引资名义释放特许经营权,但是没有科学规划财务年度预算,不能足额及时支付运营方处理处置费,从而导致运营方无法正常生产运行引发环境风险。


技术层面:首先,技术研发的周期长,投入大。

以及一项技术问世,要么被行业壁垒隔除在外,要么被大量模仿,要么被资源方裹挟等现象普遍存在。

因此出现了“研发不如抄袭,抄袭不如公关”的恶性循环,让行业鱼目混杂。


其次,部分技术厂家夸大产品工作数据和效用,盲目追求利润,导致产品无法在运行过程中达产达效,设施上马不到2-3年就进入休眠状态的例子在很多地区屡屡出现。


第三,没有**的技术,也没有永远先进的技术。

技术需要匠心精神,不断的研发迭代,不断提高创新能力。


处理处置方层面:将本是公共属性的环保事业当成捞金生意,利润最大化,能偷则偷,能省则省,能丢则丢,缺乏环保意识,缺乏法律知识,缺少底线思维,甚至明知故犯成为“老油条”。

同时,没有金刚钻就敢大包大揽,最终问题放大,落个“你赐我一段浮华,我许你满世界泥花”。



污泥问题存在的原因


这种问题的存在,主要由三方面原因造成。


一是企业“省钱”心理作祟。

污水处理厂大多将污泥交由第三方处置,需付出相应的处置费用。

据了解,根据处置方式的不同,目前处置1吨污泥需付给第三方100元至数百元不等的处置费,这对企业来说是笔不小的负担,导致一些企业在污泥处置上偷工减料、弄虚作假。


二是处置渠道收窄。

过去,处置污泥主要是就近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但随着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的提升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需要,一些地方逐步限制甚至杜绝以卫生填埋方式处置污泥,客观上使处置渠道变窄。


三是违法成本偏低。

个别地方“重水轻泥”思想严重,将工作重心放在污水处理上,而对污泥处置重视不够,疏于监管。

即便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处置问题,也往往高举轻放甚至不了了之,助长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污泥是污水处理的副产物,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和病原微生物,同时也含有一定的养分和丰富的有机质。

若处置不当,其含有的各类污染物就会重新回到自然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安全。

但若处理妥当,则可以变废为宝。

长远来看,污泥走资源化利用的路子是大势所趋。


如何做好污泥资源化利用?


各地可结合“无废城市”试点,在污泥资源化利用上加大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力度,破解污泥资源化利用难题,使污泥由污染源变为新资源。


探索推行多元化处置路径。

在污泥资源化利用方面,一些地方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如云南省研发应用污泥热解碳化技术,污泥在绝氧环境下热解生成热解油气和生物炭,热解油气直接回用系统,替代外部热源,所产生的生物炭可用于土壤改良,还可以制造炭基肥、建材等。

重庆市利用高温发酵新技术,可将污泥转化为园林绿化所需的高营养肥料。


地方政府应落实好污泥处置主体责任,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探索推行符合本地实际的处置模式。

建立多元化投资和运营机制,通过PPP等多种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帮助企业合法、合理解决污泥资源化利用问题。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与卫生填埋等传统处置方式相比,污泥热解碳化、制造有机肥等新技术成本较高。

这些费用如果全部由企业承担,可能会影响其积极性。

地方政府对于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应给予财政扶持,对于符合标准的污泥有机肥可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同时,及时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固废法》明确规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补偿范围应当覆盖污泥处理成本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成本。

但据了解,一些地方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补偿范围一直未予调整。

地方政府应按照法定程序及时调整,以更好适应污泥处置工作的需要。


严厉打击污泥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加强对污泥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随意倾倒、违法堆存等行为,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规范发展,实现生态环境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的双赢。



打通污水处理“最后一公里”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规模达到2.2亿吨/天,每年产生的80%含水率的湿污泥超过6000万吨,随着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的进一步提升和排水管道清淤的通沟污泥产生,预计到2025年我国污泥年产生量将突破1亿吨,污泥处理处置成为阻碍城镇污水处理的短板现象凸显,打通污水处理“最后一公里”势在必行。


针对屡次被曝光的污泥问题,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冶生态环保集团总工程师、中冶生态环保技术研究院院长程寒飞带来了《关于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有效处理处置的建议》的提案,建议开展污泥处理处置效果评估,制定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并拿出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污泥资源化利用工作。


去年全国两会,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也提交了一份《关于完善环保产业进水与污泥处置的提案》,建议完善污泥处理处置相关配套机制建设,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参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


业内专家也呼吁,堵住漏洞,才不会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各个职能部门不能各自为战,对污泥处理处置的规划、建设、行业监管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明确,并制定可操作的考核体系和约束性指标,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污泥随意倾倒污染环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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