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静电除尘除烟废气排放标准:
静电除尘达标排放标准:静电除尘:粉尘外排浓度达到低于120mg/m3。
静电除雾达标排放标准:静电除雾:烟雾外排浓度达到低于30mg/m3。
目测基本看不到烟雾;经治理可达到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7-2001二类区时段排放限值。
三、酸雾废气处理水喷淋+静电除雾工艺说明:
生产车间酸雾废气经风罩收集,经管道再进入碱液洗涤塔,碱液洗涤塔体放置二层填料层并配置二级水浴装置,并在循环水池内加氢氧化(简称碱),以中和废气中的酸雾,经二级喷淋塔装置清洗后在进入静电除雾设备并保证达标排放。塔体放置二层填料层并配置二级高压水浴装置,经二级喷淋装置清洗后,通过滤水装置,再进入静电除雾设备,烟雾中的尘粒通过高压静电场时,与电极间的正、负离子和电子碰撞面荷电或在离子扩散运动中荷电,带上正负电荷的尘粒在电场力的作用下向异性电极上无能无力并吸附在异性电极上,由于烟尘中含油/含水、且湿度大,在极板上向下自流至下部锥斗,从面达到除雾的目的。目测基本看不到烟雾。